風口說 | 網購毒蛇被咬身亡,責任該誰負?
一名21歲的女孩在二手交易平臺網購了兩條劇毒的銀環蛇,被咬后不幸中毒身亡。這事兒要誰來負責呢?
大家好,我是周三。2018年6月和7月,楊女士先后兩次通過二手交易平臺向邵某買了兩條銀環蛇。邵某接到訂單后通過微信聯系了楊某,要求楊某發貨。楊某通過快遞寄出了第一條銀環蛇,第二條蛇他聯系了王某,由王某通過另一家快遞公司寄出。不出意外,意外還是發生了,同年7月9日,楊女士被銀環蛇咬傷。當天下午,她給媽媽打電話說自己在公園被蛇咬傷,說不知道是什么蛇,后來媽媽帶她去醫院注射了抗銀環蛇毒血清,但她還是失去了生命。
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是,不知道楊女士究竟是被哪條蛇咬了后死亡的。所以楊女士的父母把邵某、楊某、王某、二手交易平臺和這兩家快遞公司全部訴至海淀法院,要求六被告連帶賠償各種費用共計172萬余元。法院認為這六個被告的行為與楊女士的死亡還是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的。
銀環蛇的三個賣家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和相關民事法律,是危險源的提供者,所以除行政處罰,還需承擔買家身亡的民事侵權責任;二手交易平臺提供了線上交易場所和服務,對違法交易審核、管控不力,違反了《電子商務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兩家快遞公司在收件驗視方面存在過錯,郵寄劇毒活物,違反了《郵政法》《快遞暫行條例》。
這六個被告都有過失,符合“行為間接結合導致同一損害”的特征,但是主動要求訂購銀環蛇的是楊女士本人,邵某在平臺發布出售信息的時候也明確標明了這蛇有毒,可楊女士還是要買,而且被咬傷之后她隱瞞了事實,這才延誤了治療,所以她的自身行為是遭受損害的主要原因。
經核算,這個案子合理損失共計168萬余元,法院判決六被告按照認定的責任比例賠償合理損失,共同賠償33萬,判定由楊女士自己承擔80%的責任。
這不禁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網紅直播吃大白鯊的案子,打撈和售賣大白鯊的兩名嫌疑人都被批準逮捕。很多網友質疑,吃播網紅吃點啥不好非要吃國家保護動物,楊女士養點啥不好非要買毒蛇回來養。
其實,這幾年在小眾社群圈里飼養各類稀奇古怪的“異寵”已經不是新鮮事兒了。刺激啊,只要不違法、不傷及他人和公共利益,其實咱也說不了人家什么。但悲劇發生的前提,難道不是連保護動物和毒蛇都能便捷購買到的網絡生態嗎?這些責任方又怎么能無辜呢?
在當下這個高度連接的社會,這個案子警示了同一鏈條上的所有參與者,每個獨立個體都要肩負起自己的責任。各盡其責,才是強關聯社會的法治化常態。你說呢?
文案/主播 楊昱